依据《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(试行)》和《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评估,以下人员符合苏州工业园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5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。
联系电话: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 0512-62885504
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2月1日
© 版权声明
依据《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(试行)》和《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评估,以下人员符合苏州工业园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5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。
联系电话: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 0512-62885504
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