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正规劳保鞋推荐货源,合肥市庐阳区发健百货商行是什么公司?
合肥豫健商贸有限公司是2015-12-08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,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88号明发商业广场A1区1幢、2幢1-1820、1-1821。
合肥豫健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是91340100MA2MR8A46X,企业法人王好,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。
合肥豫健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:医疗器械(二、三类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及核定范围内经营),玻璃器皿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及配件、计生用品、卫生用品、消毒产品、办公用品、劳保用品销售;劳务信息咨询;计算机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本省范围内,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。
铜陵宏狮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介绍?
简介:铜陵宏狮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0日,主要经营范围为服装、劳保用品、床上用品加工、销售等。
法定代表人:刘桂香注册资本:100万人民币联系方式:13705620958地址: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狮子山南路铜光新村
顾茜茜哪里人?
安徽人
安徽姿颖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20日,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上海北路611号(滁州国际商城B区)4幢商业单元104室,法定代表人为顾茜茜。经营范围包括管道配件、电线电缆、水暖器材、开关、阀门、水泵、卫生洁具、五金电动工具、工量刃具、钢材、塑料制品、不锈钢制品、建筑装饰材料、劳保用品、遮阳网、筛网、橡胶制品、陶瓷制品、金属材料、消防设备、机械设备及配件、日用百货、家用电器、防水防漏材料、保温隔热材料、仪器仪表、紧固件、标准件销售。
九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怎么样?
公司合法成立,正规经营,发展稳定,可靠。
河南九强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-10-31,法定代表人为李玲,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28MA45Y2595X,企业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丁栾镇商业街康民卫材向北150米路西,所属行业为零售业。
经营范围包含:销售:第I、II、III类医疗器械、医疗设备、塑料制品、劳保用品、消毒用品、保健用品、防护用品、办公用品、棉纺织品、护理用品、消防设备、卫生洁具、日用百货、净化设备及器材(以上经营范围,危险化学品除外)。河南九强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(在营、开业、在册)。
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?
2016年,17岁女高中生遭到同层租户男子的入室侵犯,因反抗被杀害。
女性在遭到“侵犯”时,往往在反抗和不反抗之间举棋不定;不反抗吧,名誉会受损;反抗吧,性命可能都难保。
那么,女性在遭到侵犯的时候,到底应该怎么做呢?关于这一问题,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:
案例一,17岁女高中生被侵犯,奋力反抗,丢了性命
阿玉(化名)时年是一名高二年级的学生,原籍在贵州,早前父亲从贵州来到福州市打工,于是也从老家转学到了福州,在一家高中就读。
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了多年,风吹日晒,十分不容易。女儿随他来到福州之后,一家人在福州白云村的一栋3层民房租了两间房子。这栋楼的租户大致跟阿玉家的情况差不多,基本都是来福州务工的打工人。
虽然日子过得并不富裕,好在阿玉听话懂事,学习也刻苦,成绩在班里处于中上游。
在阿玉一家租房的对面,同一楼层,王某富也租下了一间房子,独居。王某富也是贵州人,虽说两家是老乡,但平时并不走动,也不交往,只能算是点头之交。
2016年7月14日凌晨,父亲有急事外出了,留下阿玉独自在家。
当日凌晨0时许至1时许,独居男子王某富潜入阿玉房间,试图对其进行侵犯,阿玉虽大声呼救,但也许是因为深夜的关系,并没有等来救援。随后,阿玉奋起反抗,王某富见势不妙,抄起一把刀就朝阿玉捅去,阿玉倒在血泊中。
又过了一段时间,另一位租户林先生发现阿玉躺在地板上,身边还布满了血迹,随即报警并拨打120.
在等待120的过程中,阿玉的气息已经很微弱了,林先生一直鼓励她说出凶手是谁,最终得知凶手是对面的租户王某富,他试图对阿玉实施侵犯,在呼救无果后,阿玉奋力反抗,这才招致杀身之祸。
在120赶来后,虽经现场救治,但阿玉受伤过重,最终不治身亡。而王某富也早已经潜逃,好在办案人员全力搜捕,最终将其在福州捉拿归案,并依法刑事拘留。
案例二,魔头侵犯7名学生,仅有2位学生因极力反抗而未被得逞
2006年3月下旬到2007年3月下旬,仅仅1年的时间里,江西南昌市一些临近高校的出租屋内,多次发生入室“侵犯”、入室盗窃的案件,而报警人都是居住在出租屋内的附近高校的大学生。
一时间,人心惶惶,女学生更是害怕,“采花大盗”一日不被抓获,大家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。
当地警方高度重视,在对7个“侵犯”或试图“侵犯”的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后,发现案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,受害人对侵害实施人的样貌特征描述基本一致,大体可以判定为同一人所为。
最终,在警方的大量走访和摸排下,发现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于是对石某进行了重点布控。
最后,经过前期大量工作,29岁的“采花大盗”石某最终在出租屋内落网。
经审问,早在2002年,他就因盗窃罪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,此后的那些年一直东躲西藏,没有钱了就去女大学生租住的房屋内进行盗窃,倘若“运气好”,会顺手对学生进行“侵犯”。
据他自己交代,在1年的时间里,他一共有“侵犯”作案7起,其中5名学生不敢反抗,或者在他的言语、暴力威胁下不敢反抗,这5起“侵犯”他都得逞了;而只有2个学生在被他侵犯时勇于反抗,本身自己就“心虚”,学生一反抗,他只能选择“落荒而逃”。
女性在遭到侵犯的时候,应该奋力反抗吗?
从上面所讲的两个真实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,“反抗”或者“不反抗”收到了两种大相径庭的结果:
阿玉因为反抗,最终招致杀身之祸;
两名大学生奋力反抗,侵害实施人没有得逞;另外5名没有选择反抗的大学生反而被侵犯。
究竟应不应该反抗,其实要结合当时所处的环境,以及侵害实施人的性格:
1,尽量选择与其进行周旋,先不要有过激的反抗,也不要有过激的言语刺激,对其心理活动进行一个综合分析,倘若发现此人“胆小”,经不住“吓唬”,那么可以适当提高反抗的力度,将其吓跑;
2,倘若侵害实施人携带了凶器,甚至不止一次的威胁不配合就将采取过激行为,过程中表现得极为镇定或者情绪波动很大,有随时伤人的预兆,那么尽量就不要过度反抗了,毕竟生命至上。
3,对于侵害实施人是熟人的,前期肯定对他的性格和行事风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,那么此时是否选择反抗就取决于对他性格和行事作风的了解程度。
遇到熟人作案的,尽量与其周旋,可以先答应他“不报案”,毕竟有时候为了逃避罪责,不排除“灭口”的可能性。
4,“不反抗”并不意味着“束手就擒”,尤其是对于陌生人作案的,在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,一定要记住他的样貌特征、身体特征,这些都是后期锁定嫌疑人的重要依据。
5,再就是一定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据,无论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,侵害结束之后,一定要保护好现场,现场遗留的贴身衣物、床单、烟蒂等都不要清洗,也暂时不要洗澡,第一时间选择报警,由警方提取现场证据,并进行身体上的检查和鉴定。
写在最后:
综上来说,无论什么时候,生命安全是第一要考虑的因素,生命最宝贵,但这绝对不是告诉大家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就一味的选择“束手就擒”,这既不利于自己权益的保护,又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侵害实施人,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密切关注他的心理活动和行事作风,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,倘若有十足的把握能保证反抗就能吓退或喝止住对方,那就果断反抗或与之周旋;
同样的道理,假设反抗会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化,甚至不排除生命都会遭遇不测,那就没有必要进行反抗了,但一定要留意对方的样貌特征、衣着、体态等特征,保存好现场证据,之后第一时间报警,将其绳之以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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