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正当防卫,是指不法侵害人为了保护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。那么,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,如何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?
网友咨询:如何认定正当防卫的原因,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什么?
江苏石湖律师事务所杨贺律师回答:
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殴打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:
1、必须有现实的违法侵权行为。
2.非法侵权一定在进行中。
3、一定要有防范意识。
4.我们必须保护自己免受非法侵权者的侵害。
5.不得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。
依据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,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原因必须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。
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进行,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。在认定不法侵害时,要注意其四个特征:攻击性、违法性、紧迫性、威慑力。
在确认必要限度时,防卫力量可以分为三类:(1)加害人的情况;(二)被申请人的情况;(3)客观条件。防卫的客观条件是指正当防卫的时间、地点和环境。
杨贺律师的分析:
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:“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,造成他人非法伤害、死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
特殊防卫和一般防卫:
特殊防卫,又称“特殊正当防卫”、“防卫过当”、“无限防卫”。是指公民正当防卫行为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的,没有必要的限制,对其正当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。
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。属于正当防卫,不承担刑事责任。
特殊防卫首先应具备四个大概条件:正当防卫的原因、时间、对象和主观性。
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然是不法侵害;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;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。
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防卫性的统一。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国家、公共利益、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。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,是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,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。正当防卫是主观防卫意图和客观防卫行为的统一。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为了保护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权利,决心停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。正当防卫客观上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财产损害,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。
特殊防卫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
1.特殊防卫应具备四个大概条件:原因、时间、对象和主观性。
2.特殊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。只有在防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,才能成立特殊防卫;但特殊防卫不适用于暴力行为、非暴力犯罪、轻微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的正当防卫。
3、实施特殊防卫应注意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出现不适当的时机。即使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中,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。
4.特殊防卫只有在上述犯罪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时才能成立,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而防卫;在保护其他法益时,特殊防卫不能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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